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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团体《国际学习成果认证》T/CPCPA 0005—2024 主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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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省人社厅印发了《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2016年度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据《通知》,此次申请的类别共六类: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国外合作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申请人将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资助,对部分攻读博士学位、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还提供学费资助。教育系统人员向省教育厅咨询申请。

据了解,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申请时间为明年1月5日~15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的申请时间为明年3月20日~4月5日;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国外合作项目的申请时间未定,申请者可随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申请人员可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栏目下的“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并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书面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提交。

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受理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02室,联系电话059187562239,传真0591-87833900,电子邮箱wzj@fjrs. 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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