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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团体《国际学习成果认证》T/CPCPA 0005—2024 主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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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程序: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新西兰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前可向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教育处或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教育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物品、办理工作调动等。已回国留学人员可向教育处组申请补办。

  请对照留学院校所在使领馆辖区,向相应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在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馆区的留学人员,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报到注册。

 

  请将以下材料邮寄我处(请在回国前一个月前申请办理),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1) 填写《中国留学新西兰人员登记表》.

  2)大学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提供原件核对或经太平绅士签字件);

  3) 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出入境章页和签名页复印件(请提供原件核对或经太平绅士签字件);

  4) 大学注册证明或毕业证明信原件;

  5)成绩单原件;

  6)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7)回邮信封(请写好回邮地址并付足邮资)。

 

  联系电话:0064-4-5868036,电子邮箱:qiaozhengshun@moe.edu.cn#p#分页标题#e#

 

  中国驻新西兰使馆教育处及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教育组管片划分:

  1.大使馆教育处管片

  ①北岛:惠灵顿(Wellington)、富足湾(Bay of Plenty)、霍克湾(Hawkes Bay)、吉斯伯恩(Gisborne)、塔拉纳基(Taranaki)、马纳瓦图-旺加努伊(Horizons)

  ②南岛:塔斯曼(Tasman)、 纳尔逊 (Nelson)、马尔伯勒(Marlborough)、西岸(West Coast)、坎特伯雷(Canterbury)、奥塔哥(Otago)、南地(Southland)

 

  2. 奥克兰总领馆教育组管片

  奥克兰地区(Auckalnd)、北地(Northland)、怀卡托地区(Waikato)。

  通讯地址:Education Office,PO Box 99469,Newmarket,Auckland;

  办公地址:8 Dromorne Road, Remuera, Auckland

  联系电话:64-9-524 7670

  传  真:64-9-524 2919

  电子邮件:educhn_aukland@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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