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机构:
logo

留学生学习成果评估 . 中国

留学人员信用信息服务网(留信网)

国家级团体《国际学习成果认证》T/CPCPA 0005—2024 主编单位

分享至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

  根据工作需要,自2011年7月20日起,驻美使馆教育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和审核工作。在驻美使馆馆区的留学人员,请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竭诚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驻美使馆教育处对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进行监管。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程序和要求,请登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new.chinesehighway.com/content/lxhgzm.do?type=1),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

  邮箱地址:hgzm@chinesehighway.com

  咨询电话: 212-835-5526

  如你在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过程中,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总裁反映,总裁信箱: president@chinesehighway.com;亦可向驻美使馆教育处反映,邮箱地址:hgzmdc@educhinaconsulate.org#p#分页标题#e#

  已入外籍的原留学人员,可申请“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

  请对照留学院校所在使领馆辖区,向相应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

  驻美使馆馆区原留学人员申请“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须提供如下七项材料:

  1)书面申请;

  2)中文简历;

  3)已注销的原中国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4)现国籍的有效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5)学位证书复印件;#p#分页标题#e#

  6)中国雇用单位证明或赴华办公司注册证明或拟办公司的计划书(须有时间、地点、公司名称等信息);

  7)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须贴好邮票,小信封即可,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仅接受邮局平信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

  EDUCATION AFFAIRS OFFICE OF CHINESE EMBASSY

  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请在信封上用中文注明“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字样)

  申请“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咨询电话:202-243-1159,联系人:位东

 #p#分页标题#e#

(非本馆区的原留学人员请向相应总领馆教育组咨询)


APP-IOS

扫码下载留信网®APP(IOS)

小程序

留信网®小程序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