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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员Hanson-Yong的对2014年移民法修订(特定签证类别的废除)驳回行动取得成功。所以,非捐助型父母和其他家庭签证的终止也跟着被驳回,这些签证申请可再次递交。据Minister Cash的演讲,目前非捐助型父母签证需等待25年。

移民局网站最近报告目前这些签证的等待时间:

– 非捐助型父母签证 – 大约需等待30年;

– 看护签证 – 大约需等待4.5年;

–亲属团聚和年长亲属签证 – 大约需等待56年

移民小问题不处理好可能变成大问题

一个移民代理最近发生了一些申请人小违规,结果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并且一个签证申请被拒签。例如:

一个24岁的加拿大度假工作签证申请人,在18岁时再美国因饮酒被抓,其他没有问题。现在他需要完成美国和加拿大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过去,此犯规只是陈述就已足够的,并且签证会在一周内获批。

另外一个例子是一个WHM申请人在持485签证时再澳大利亚持2.5g的个人用大麻被抓。其仅有一次违规行为。她被判18个月的观察期(probation)。此案件发生在做出WHM 申请前的18个月的事情。之前此类轻微违规只需在表格中陈述即可,但现在DIBP要求递交下列完整材料:移民代理提供证据显示申请人自从事件发生已完成两次分别的毒品认识课程。移民代理也已从她的辅导员那里获得毒品辅导证明书,同时也拿到日本无犯罪记录证明,AFP无犯罪证明报告仅包括此小违规。申请人显示其已立即采取其他措施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不过,最后该申请人的 签证也还是被签证官根据条款501(6A)拒签。签证官指这是来自部长的最新指示,尤其是在任何有关毒品犯罪的案件(即使非常轻微)方面的特别指令。

移民代理在指导类似情况的申请人时值得注意。

例子2 – 边境取消

最近有一些客户其签证在澳洲边境被取消。移民局边检员目前通过检查人们的手机信息来侦察申请人在澳大利亚逗留的目的。此普通分析是移民局根据PIC4013拒签证取消和拒绝申请人进入澳洲。

最近一个学生在边境被拒绝入境,并且签证被取消。在这件案例中,该学生在正常时间内完成了她的课程,然后回家短暂停留(泰国),再返回打算继续学习。她的572签证只剩3个礼拜并且计划在澳洲境内再申请573签证。

当在边检时她陈述她想在澳洲境内申请新的课程,并申请新的学生签证。边检工作人员问其是否有COE,但她还没有取得新的COE。工作人员随即检查PRISMS来确定她没有取得新的COE,并马上取消了她的签证(再一次受PIC4013影响),拒绝申请人入境。她的电话也被暂时没收,并不允许打电话给其他人,直到签证持有者回到泰国然后才能与外界联系。在此期间她也被禁止与其移民代理联系。

很明显的,当时这对她来说明显是绝望的处境。她现在有3年的不能进入澳洲的禁令。在我看来这是非常残酷的决定。

父母签证申请新信息(2014年10月4日)

移民局规定所有父母签证申请和所需文件需由邮寄形式递交到父母签证中心。不可由个人交于移民局办公室。目前移民局大概积压了5个月的收讫确认信待发。所有的父母签证申请书是基于递交日期,并且移民局申请注册的收讫确认信待发延误将不会影响申请的审理时间。不过,目前非捐助型父母签证需等待25年。我就不再详述。

类别父母签证和年长父母签证(非捐献金型) 本来从2014年6月2日起已停止接受申请。自2014年6月2日起已不能再申请这些类别签证。不过,参议员Hanson-Yong的对2014年移民法修订(特定签证类别的废除)驳回行动取得成功。所以,非捐助型父母和其他家庭签证的终止也跟着被驳回,这些签证申请可再次递交。

任何邮寄的申请将需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到达珀斯父母签证审理中心。也就是说,申请人若符合条件的话,只能申请捐献金型的父母签证 (譬如143或173 或864签证)。这宣布名目上是要增加和加快其他现有的签证申请的审理。最终的目的是要申请人多还钱。

对担保父母签证的澳籍子女的要求

担保父母签证的澳籍子女无需是澳洲常住居民。根据移民条例1.05,对于绝大多数父母签证和捐助性父母签证的主申请人必须满足‘家庭成员测试’,移民父母在澳洲的符合资格的子女须多于或等于不符合资格的海外子女,才能满足该测试要求。

有趣的一点是澳大利亚永居子女需常住在澳大利亚,但对澳籍子女并无此要求。换句话说,在递交父母签证前,有资格大利亚永居子女需在澳大利亚生活并工作至少两年。而已入籍澳洲的子女则无须是常住在澳大利亚。#p#分页标题#e#

下列是移民程序建议守则中的摘录:

条例1.05(2)(a)定义有资格的子女需是:

澳大利亚公民;或

常住澳大利亚的永久居民;或

常住澳大利亚的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

对于澳籍公民是没有在澳洲居住的要求。

父母移民签证的种类

现有的父母移民签证只有一种,称为“捐献款父母移民143签证”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旧有的排队父母移民103签证已不再接受申请。“捐献款父母移民签证”申请人需要付澳洲政府相当的款项用于父母未来的健康医疗费用。“捐献款父母移民签证” 又可以分成2类,一类是“捐献款父母永居143,804 和884签证”,一类是“捐献款父母临时173签证”。“捐献款父母永居签证”需要一次性支付所有捐献款项,但是“捐献款父母173临时签证”可以分2期支付所有捐献款项。“捐献款父母临时签证”可以在2年内支付剩余的捐献款额时,转成永居签证。现在每位“捐献款父母移民签证”申请人需要支付的款项为$43,600澳元。“捐献款父母移民173签证”可分二期付款方式。 捐献款每年都涨。虽然今年的7月1日起,捐献款没涨价。不过,所有申请费都可能已在9月1日后大涨价,新的申请费都按人头计算。

从2014年3月1日起,804境内父移民签证的主申请人的申请费是$3,520,副申请人的申请费是

,760. 未满18岁的孩子每位$880.境外143签证的主申请人的申请费是$3,520,副申请人的申请费是$1,185. 未满18岁的孩子每位

移民局已更正了先前对于父母捐助签证捐助费的错误,导致之前签证捐助费增长不能成立。通过此次修改,143签证捐助费大幅涨幅已成定局。因此建议申请人尽快递交父母143签证来避免支付更高的捐助费用。捐助费已立马涨到$43,600澳币。 143和804签证捐献款可能以后再涨。

父母移民签证基本条件

此签证要求由您在澳大利亚的子女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来担保。此类签证适用于如果您的子女或收养子女在签证申请递交时其作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有效的新西兰公民定居。这意味着您的子女必须在澳大利亚合法的居住一段时间,通常是2年,然而如果有说服力和值得同情的情形发生,较短的期限也可被考虑。

剩遗家庭成员测试“标准

所有父母移民签证的申请都需要符合”剩遗家庭成员测试“标准。要符合此项标准,主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至少有一半子女和继子女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并在澳洲居住,或者

在澳洲永居的子女比在其它国家永居的子女多。

下列表格给出有不同数目子女家庭的例子。它显示出子女所在居住地对家庭成员平衡测试的影响。

家庭平衡测试中所涉及的子女

下列情况的子女可算作家庭平衡测试之中:

父母双方的子女,包括以前的婚姻或同居关系中父母任何一方的子女,包括继子女关系和收养的子女,或

父母双方的子女,无论他们是否是独立或非独立、单身、已婚、同居关系或离婚;或

下落不明或无法核实的子女都被算作其父母常驻国公民;或

注意:只有满足如下情况才可算作继子女:

申请人当前配偶的子女或

18岁以下并且是申请人从前配偶的子女,或申请人当前配偶的从前配偶的子女,同时申请人或申请人的配偶具备法律义务照顾该子女。

家庭平衡测试中所排除的子女

如下情况的子女将不被算作家庭平衡测试中的子女:

已故,

通过被人收养或法庭令从其父母的法定监护中移出,或

被UNHCR注册为难民,并且生活在UNHCR管理的收容所里,或

生活在被迫害或滥用人权的国家,并且不能与其在其他国家的父母团聚。

申请人和担保人的责任

下列表格归纳出对于此签证申请人和担保人的主要责任

身份 须负责任

担保人 必须提供书面承诺来提供对于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受养家庭成员在澳大利亚居住前2年的支持、住宿和财政帮助。

申请人 必须完成并递交申请,包括支付申请费用和提供所有支持材料。

援助保证人(可以是担保人或其他人) 对于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受养家庭成员提供财政援助,使到他们不需要在未来10年以任何形式依赖政府。在其居住在澳大利亚的未来10年中,替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或受养家庭成员偿付任何领取的社会保险付款。#p#分页标题#e#

申请人的资格

为了满足这类签证,您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必须在澳大利亚有子女, 子女必须在澳大利亚定居并且满足下列其中之一:

澳大利亚公民,或

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

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

申请人必须有担保人。您必须由有资格的担保人担保。通常,您的子女将担保您。如果您的子女未满18岁,您可能还需下列人员进行担保:

您子女的成年配偶,或

您子女的亲属或监护人,或

您子女配偶的亲属或监护人,或

社区组织。

经济担保人必须提供经济支持的保证

您必须具备由您的担保人做出的承诺并提供经济支持的保证。目前担保金两人共澳币14000. 担保期为10年

捐献款父母永居签证的特殊条款

捐助性父母担保人必须准备:

为申请人和申请人的配偶及受养家庭成员提供财政援助,以保证他们不必在未来的10年里以任何形式依靠政府。

偿还任何申请人或其配偶和受养家庭成员在澳大利亚居住的前10年里所造成的可追收的社会保险金。

捐献款(临时)父母签证 特殊条款

此类签证适用于子女在澳大利亚居住而父母在境外,为了进入并在澳大利亚生活两年。此类签证不能延长或更新。

此类捐助性(临时)父母签证允许您:

有权使用澳大利亚的医疗支出和医院护理援助计划,Medicare;

在澳大利亚工作;

如果您已获得此类签证并希望在澳大利亚永居,您可以在两年转申请捐助性父母永居签证(移民类143签证)。

对于父母签证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的限制

如果父母现在在澳大利亚,他们在下列情况下可能会被阻止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此父母签证,例如:

您并未持有合法的签证(也就是除过桥签证、刑事审判签证或执法签证以外的任何一种签证),并且自从上一次抵达澳大利亚后签证被取消或拒绝。

您上一个授予的签证上附加条款列明您在澳大利亚逗留期间不允许授予再次授予合法的签证(例如在签证上有附加条件8503)

您所持签证为担保旅游签证;

您处于移民监禁;

您以前曾申请过保护签证。

父亲或母亲单一申请捐献款父母签证(移民类143签证)的特例

下列情况的父母可要求单一父亲或母亲的捐献金父母签证:

父母已离婚,或

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位因公职短期不能移民;

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位因经济方面不能移民;

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位因病需在国内治疗而不能移民;

那些获得143和864类别永居父母捐献金永居签证在颁发之日起5年内不能担保其配偶移民。过了5年后就可以再担保其配偶移民,省下一笔$43,600澳元或更大的捐献款项。

永居子女担保

一般而言,所有种类的父母移民签证,都要求永居子女必须在澳洲居住满两年或以上。对于担保人曾经是在澳洲学习生的留学来说,他们之前在澳洲居住的时间可以被计入上述两年的时间内。换言之,获得永居签证的子女,曾作为留学生在澳洲学习和生活至少两年或以上,可以被确认为符合担保资格。

英语要求

所有种类的父母移民签证都没有英语要求。也就是说文盲父母也照样可申请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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