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班女主管周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招生,截留学费30余万元。西城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
2010年至2012年间,周某作为一家教育中心的学前班实际负责人,利用自己负责学前班招生及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连续三年私自招收学生30余人次,收取来的30余万元学费也全被她装进了自己的腰包。随后,周某将这些钱一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再拿出少部分发放给代课老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已构成贪污罪。综合考虑全部量刑情节,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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