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深创业的海归,无论深户与否,最高可获50万元的前期创业补助。为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0月31日发布《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补贴资金的申请主体定位于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不设户籍限制。一个企业有两名以上留学人员的,可以团队形式申请。创业资助申请须在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至36个月内提出。补贴资金资助范围包括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资助以及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一等资助50万元、二等资助25万元、三等资助15万元3个级别。补贴资金的80%以上应用于创业资助,且原则上用于一等资助的补贴资金不低于创业资助资金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