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活动起源于相对落后国家、地区或领域培养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在当代发展成为接受不同模式教育的一种选择。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是中国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决策层根据一定时期的基本国策、国际关系、价值标准与合理性原则,对出国留学活动实施管理、服务、控制和调节的制度性规定。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具有比较明显的渐进性和相对独立的阶段性特点,其主体内容和实施导向是由国际和国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以及中国对外关系所决定的。因此,出国留学政策的变革,实际上就是中国出国留学活动历史演变的写照。
新中国各发展阶段
的留学方针导向
我国的留学政策不断出台,同时又反哺性地支撑和培育着出国留学活动的发展,并影响着出国留学制度改革的日益深化和不断走向成熟。留学人员及其留学活动是出国留学政策形成、变革与发展的基本原动力。
20世纪50年代,公派留学的政策要点是:严格选拔,宁少勿滥;严格审核,争取多派,理科为主,兼顾全面;多派研究生,一般不派大学生;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保证质量,争取多派;既要派研究生和大学生,又要派短期进修生与实习生。鼓励在外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要点是:不论先后,一视同仁,来去自由。
20世纪60年代,公派留学政策的要点是:减少数量,提高质量;试行向西方国家派遣留学生;停派留学生。
20世纪70年代,公派留学政策的要点是:恢复派遣语言类进修生;主要向西方国家扩大派遣留学人员;抓紧时机,积极选拔,广开渠道,力争多派,科技为主,兼顾其他。
20世纪80年代,出国留学政策的要点是:公派——积极主动,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广开渠道,力争多派,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自费——对自费留学人员在政治待遇上与公费留学人员一视同仁,但在申请条件上有一定的限制;公派——探索扩大选拔派遣博士留学生的数量和途径;自费——申请自费留学如手续合法则不受任何限制;公派——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加强管理;回国——提供各种服务,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拓宽就业范围并实行人才流动;在外——采取适当灵活的政策和通情达理的作法,并给予合情合理的解决。
20世纪90年代,出国留学政策的要点是:自费——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以限制自费出国留学;公派——博采各国之长,按我之需,取人之长,精选精派,定向定人,力争保质保回;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出国留学工作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其要点是:公派——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自费——开辟自费留学中介市场,并实施预警和监管。与此同时,鼓励回国的政策体系也在持续地改革中不断完善。
进入21世纪,我国的留学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是“来去自由”的留学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一体化的发展,人们把是否具有国际交流背景作为人才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条件,这将激发人们出国留学的积极性。二是出国留学的经费资助渠道日趋多样化。过去的留学教育基本上属于精英教育,能够出国留学的主要是一些社会、科技精英和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人员的子弟。而随着我国经济贸易和科学研究的国际化的发展,出国留学的经费资助渠道将会由单一的公费和自费渠道向多样化方向发展。三是出国留学渠道将会更加顺畅。实际上,目前对出国留学的限制主要不是来自于国内,而是国外签证机构。“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作为参与WTO的国家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将会对国外的限制起到软化的作用。因此,可以预料,在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留学教育发展将会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阶段,其规模与速度将会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
各时期留学政策分析
1978-1986年:恢复阶段
1978年,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与外国的教育交流迅速发展,国家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带动了出国留学生的派遣工作。1978-1986年,可以说是我国出国留学工作的恢复和起步阶段。1978年8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增选出国留学生的通知》,提出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选拔的出国留学生包括大学生、研究生和进修生,专业主要为理工科相关专业。这实际上是恢复和起步时期规定的派遣方针。#p#分页标题#e#
1980年10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召开了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派出留学人员的方针,即“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争取多派一些,并在最近几年内保持派遣数量相对稳定”,并第一次提出单位也可派出留学人员,提出了有关计划、选派工作的改进意见。1980年11月,教育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派遣人员做出调整,提出应多派研究生,少派或不派本科生。1978年以前,自费出国留学人数很少,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
1981年1月,国务院批准了教育部等7个部门联合提出的《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这是建国以来第一个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性文件,明确规定了自费出国留学的性质、自费留学与公费出国留学的关系等。该文件指出:自费留学人员是我国出国留学人员的组成部分;对自费留学人员和公费留学人员在政治上应一视同仁。这一规定奠定了我国自费出国留学事业发展的政策基础。
1981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在校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问题的通知》,对在校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问题做出了严格规定。根据这个规定,真正意义上自费出国留学的只能是高中毕业生出国读本科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出国读研究生。但实际上,大量在校本科生和在学研究生也利用各种途径自费出国留学了。针对出现的问题,中央于1982年3月和7月分别出台了《关于自费出国留学若干问题的决定》和《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相对而言,1982年的自费出国留学政策比1981年的政策更严格,除了高校在校学生不准自费出国留学外,还规定了自费出国留学的年龄限制以及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等。这一政策的实施,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反响,认为自费出国留学政策太严,不利于更多的人自费出国留学。
1984年,中央检查了几年来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和工作,提出“对自费出国留学,要坚决大胆放开”的要求。1984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凡我国公民个人不受学历、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1986-1991年:调整阶段
198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1986年12月,国务院批转原国家教委《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即著名的107号文件。这是在总结我国留学教育恢复和起步阶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留学教育发展的现实状况制定的重要法规。它是我国第一份公开发表的、全面阐述出国留学教育政策的法规性文件。该文件提出:我国公民出国留学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必须长期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出国留学;出国留学工作应密切结合国内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应坚持博采各国之长的原则,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以应用学科为重点;应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关于改进和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保证质量,着重派出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适当减少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增加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并积极开辟通过中外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培养博士的途径。通知还包含了对自费出国留学教育政策的全面阐述和规定,其中有关“高校在校生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可保留学籍一年”等政策性规定的原则直至今天仍被广泛适用。
1992-1999年:规范阶段
1989年以后,出现了大批留学人员滞留不归的现象,国内有些人也对现行的留学政策产生了一些疑虑。如何对待学成未归的出国留学人员以及是否要坚持既定的留学方针成为当时社会关注的焦点。199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阐述国家对滞留海外的留学人员的一系列具体政策,并明确把“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作为我国出国留学工作的总方针。围绕这个总方针,国家公派留学选派管理体制实行了一系列改革,自费留学政策进一步调整和放开,从“鼓励回国工作”到“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44号通知指出:党和政府一贯关怀、团结广大出国留学人员,期待他们早日学成回国,建功立业;重申了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有义务为国家服务;同时鼓励留学人员以各种方式回国服务;国家保证留学人员来去自由。自此,“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成为我国出国留学工作的总方针。#p#分页标题#e#
2000年至今,快速发展阶段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对出国留学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出国留学迈入快速发展阶段。一是根据国家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立了若干专项。200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设立了“重点高校系主任、研究所/实验室骨干出国研修项目”。2002年,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中国加入WTO后对人才的需求,增加了对信息、生物技术及经济、法律等学科的资助名额。设立了“高级研究学者”类别,大幅度提高资助力度。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出国选派规模进一步扩大;资助方式多样化。二是从2003年起提高公派留学资助金。2002年12月13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将现行标准平均提高了44%,涉及88个国家和地区。1993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自费出国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放宽自费出国留学政策。该政策也是国家新的出国留学方针在自费出国留学问题上的反映。这大大满足了许多欲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愿望,使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数量急剧增加。
中国加入WTO后,教育部就简化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的审批手续发出通知,不再向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尚未完成服务期年限的各类人员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不再对上述人员进行“自费出国留学资格审核”。这一时期,中央非常重视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回国的工作。一方面,调整回国政策,从“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到“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回国政策更加灵活且务实;另一方面,致力于落实政策,创造条件,真正发挥留学人员的作用。
2007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工作若干意见》 ,意见将“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界定为三个层次;提出编制海外优秀留学人才需求目录,建立和完善海外优秀留学人才信息库;搭建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双向选择平台,为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和创业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教育、人才资助项目,引导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创业。教育部和科技部还定期举办“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建立由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区、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参与的创业平台。通过“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充分调动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热情,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积极申报创新创业项目,创造条件支持参赛者与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企业进行项目对接,根据项目技术水平、投资前景、效益预测和产业化情况,组织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风险投资机构和国内企业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洽谈和择优颁奖,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进一步推动我国留学教育事业
发展的政策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留学教育事业发展,在新形势下,我国出国留学政策应当进行一些相应的调整。
一是坚持“三个一流”的新的公派留学指导思想,不断提高质量与效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相对自费出国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而言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在高级人才方面的需求,其实质是一种精英教育。尽管国家公派应当着眼长远,兼顾一般,但最重要的是它要力求满足国家最紧迫的那些需要;应当着眼全局,注重公平,在相当长时期内,应当突出重点,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应当坚持国家公派主要培养国家急需人才的目标和原则,注意选派一流的留学人员,派到国外一流的学科专业中去,力求让其师从一流的导师,在国际学术前沿接受一流的训练。
二是加强自费留学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自费留学人员目前已成为我国出国留学人员的主体,应在进一步做好公派留学的派遣和回归工作的同时,关注自费留学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应当不遗余力地为申请出国留学的人员特别是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开辟一条更加顺畅、便捷的“绿色通道”。要坚持改革、扩大开放,同时也要加强服务与管理,为自费留学提供一个健康的政策环境和坚实的法律基础。应更多关注、跟踪并研究在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状况,注重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感情投资。
三是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和国内的信息交流,完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服务体系。要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和国内的双向交流。应当由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手合作,建立一个准确、权威、高效的“出国留学人员信息统计系统”,这是吸引留学人才的基础性工作。要设立留学人员创业风险基金,完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服务体系。要加强以“项目资助”为主导的人才引进项目建设。#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