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对有在国(境)外留学经历、回国后在东营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推荐表彰,吸引和激励广大留学人员在东营创业。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主要表彰持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我市领、创办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通过个人专利、独有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人员;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的人员;作为国家或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工作人员,发挥重要骨干作用的人员;长期在我市教育、科技、工业、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及服务业等领域一线工作,有突出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业绩得到行业公认的留学回国人员。市、省直部门(单位)和中央驻东营单位推荐的人员,应具备在国(境)外留学或进修时间一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等。
根据有关规定,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已经获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奖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