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跑步看似简单,但其社会功能简直不可取代。英国如此,很多欧美国家也如此。自从美国上世纪70年代的跑步热以来就有很多人挖掘跑步的各种意义,其对心理健康的影响自不必说,美国有个社会学教授甚至按照凡·盖内普的思路把跑步当做社会仪式来研究。他的“试验”之一是自己参加了一次长达100英里的超级马拉松,用22小时40分钟的时间考察跑步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他的结论是长跑如同“成人礼”,跑步使参与者游离于固有社会角色之外,如同处在过渡期的青年,经历分离、中转和重入三个阶段使心智更加成熟,比如群体长跑会让人领悟到:在跑道上的目的并非击倒别人,而正是同行者的存在才使自己不断被激励,以达到最好的自己,每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理应如此。
从两三年前开始,我也慢慢喜欢上了跑步,也成了“怪物”中的一员。原因之一是我的建筑师朋友移居欧洲后得出个理论,她说欧洲人“自信”,因为他们普遍爱运动,自信是他们对其肢体控制自如的满足与优越感的流露。我也很想“优越”一下。不过北英格兰雨雪较多,大部分时间我是在跑步机上跑,其努力和滑稽的景况可参见被放在奔跑轮上的小白鼠。
美国著名长跑运动员史蒂夫·普雷方丹把跑步比作艺术,他说别人喜欢将创造性付诸于文字、音乐或笔刷,“但我则付诸于我的步伐,我喜欢使旁人驻足感叹:‘我从来没见过如此的奔跑!’”现实里这句话常引起我各种反文艺的联想,健美的人跑步如巴斯光年,肥壮的跑步如毛怪Sulley,高挑的人则让我想起《小鸡快跑》。最近美国伊利诺伊州的科学家对奔跑轮上的小白鼠和玩玩具的白鼠等做多组对照,确认跑步是益智的最主要因素。所以看来你是哪种怪物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奔跑,没准哪一天我也能跑成“精灵鼠小妹”呢!(张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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