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条款有效期:长期有效
欢迎您使用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就业托管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您在使用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就业托管服务之前,应当仔细认真阅读本《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就业托管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中的全部规则和规范,以及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其他声明条款和协议(《留信专业人才库使用协议》《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入库声明》《留学生专业人才库留学成果认证评估方法》《留学成果认证专业委员会认证标准》《留学生专业人才库留学成果认证评估失信行为办法》),并同意条款以下的全部规则和规范
定义: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就业托管服务为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就已经进入留学生专业人才库的海外留学人员开展的一项就业托管服务,本服务将留学生专人才库中使用本服务的人才信息提供给用人单位、第三方就业服务公司\个人等具有海外留学人才需求的机构\个人查看并申请聘用的服务。
一、用户信息
您知悉并同意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将您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个人真实姓、年龄、证件照、学位、专业、留学院校、留学国家、GPA、毕业时间、留信评级)提供给用人单位、第三方就业服务公司\个人等具有海外留学人才需求的机构\个人查看
二、留信分析
您知悉并同意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对您的档案进行分析并提供给用人单位、第三方就业服务公司\个人等具有海外留学人才需求的机构\个人查看,分析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留信薪资评估: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将综合留学成本和留学成绩并根据《留信薪资评估方法》进行就业薪资评估
2、 留信描述分析: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将根据《留信留学描述分析规则》将您的个人留学经历进行描述分析。
三、通知与传达
您知悉并认可,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可在具有聘用申请情况通过下列任意一种或几种方式向您通知重要信息:
(1) 向您注册时所提交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电子信息;
(2) 向您注册时所提交的手机号码发送电子信息;
(3) 向您提供的实际地址进行寄送纸质载体信息;
(4) 在网站或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电子信息;
(5) 向留信网站或相应客户端的账户的站内信或其他即时通信客户端发送电子信息。
上述电子信息在发送成功或刊登完成后即视为送达。相关纸质载体的发送以相关
邮寄凭证上的邮寄日期后的第五个自然日视为送达。
上述送达方式同样可适用于相关仲裁或司法程序(含起诉、审理、执行等各阶段)。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适时更新,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怠于更新等不可归责于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的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文件、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您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服务的开始和终止
本就业托管服务在没有受到不可抗力(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影响的前提下从购买本服务的自然日开始算起,至相应购买时长的自然日结束后终止,正常就业托管内托管人才不得提前结束就业托管服务
如您对本声明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在通过邮箱(admin@cscss.com.cn)向我们反馈。
再次感谢您的耐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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