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签署
甲方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留学生专业人才库”相关服务。乙方需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在注册过程中点击“我接受以上协议,继续注册”按钮,以表示乙方接受并签署本协议。
2.网络服务
2.1 乙方在入库申请系统中只能注册一个账号,该账号可用于乙方的多个入库申请申请。乙方输入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作准确表明乙方身份的依据,并作为系统提供所有服务的有效身份依据。
2.2 乙方注册成功后,将获得一个帐号及密码,该帐号和密码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对该帐号的网络活动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2.3 如果乙方泄漏密码,有可能导致对乙方不利的后果,应该立即和甲方取得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4 乙方使用甲方的网络服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2.4.1 乙方应为国(境外)凭证持有人或国(境外)证的持有者本人;2.4.2 乙方提供真实、准确、适时的申请资料;
2. 2.4.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 2.4.4 不得为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 2.4.5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5. 2.4.6 不得利用甲方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6. 2.4.7 不得利用甲方的网络服务系统传输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非法的信息资料;
7. 2.4.8 不得利用甲方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不利于甲方的行为;
8. 2.4.9 如发现帐号被非法使用或系统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及时通告甲方。
3.服务内容
3.1 甲方提供的留学生专业人才库是为民营企业提供留学人才入职时针对海外学习经历进行科学的数据分析服务;服务是依乙方的申请,对乙方在国(境外)学习经历、就相应就业入职企业用人单位提第三方参考分析作出的技术性入对比服务申请的参考依据, 不具有学历证明(职称)性及强制性。
该服务是对客观事实向国(境外)作出相对分析的陈述,以增强求职的留学生经历的参考依据。
3.4 甲方仅有权对入库申请内容和提供入库申请范围以内的项目开展入库申请分析工作。对非入库申请内容和提供入库申请范围以外的项目,甲方无权提供服务,也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服务收费
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依据经自主定制收费标准向留学生专业人才入库申请者收取入库申请费用。
5.申请材料
5.1 乙方使用网络服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5.1.1 需入库申请国外教育证明文件;
2. 5.1.2 留学期间使用的旅行证件(如未出境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的身份页);
3. 5.1.3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4. 5.1.4 乙方应为持有国(境)证明申请者本人签署授权声明
5. 5.1.5 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5.2 在入库申请入库的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提供补充信息和材料。
6.入库申请期间
6.1 乙方可在一定期限内获得入库申请结果,各国(类)别所需的入库申请期间在全国留学生信息服务网(www.cscss.com.cn)查询。
6.2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入库申请入库期间延长,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将通知乙方,并告知入库期间延长的具体原因。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由于网络技术条件的差异,甲方对所提供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无法完全保证。
甲方保留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7.2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进行检测或者更新,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甲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甲方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3 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中断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且无需通知乙方:
1. 7.3.1 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误导;
2. 7.3.2 乙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其他条款内容;
3. 7.3.3 其他甲方认为需要中断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服务的情况。
7.4 服务终止后,甲方没有义务为乙方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信息,或转发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乙方或第三方。
8.服务条款修改
8.1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修改本协议的条款内容。本协议的条款发生变动时,甲方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8.2 乙方不同意甲方对本协议的服务条款所做修改,乙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乙方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乙方接受本协议的服务条款的修改。
9.免责与赔偿声明
9.1 因乙方提供伪造、变造等材料或不实信息导致入库申请结果与实际情况偏差的,甲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并根据《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国(境外)留学生专业人才库人力资源中介入库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2 乙方应保障和维护甲方及其他各方的权益。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而给甲方或其他人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和责任。
10.隐私声明
甲方将严格保护乙方隐私。甲方不对外公开或向无关第三方提供乙方注册信息及乙方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甲方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0.1 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0.2 事先获得乙方的明确授权;
10.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10.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10.5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11.失信行为惩戒
11.1 乙方方将曾在留学生专业人才库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的个人纳入“留学生专业人才库失为失信黑名单”,凡虚假申报留信网专业人才库所有服务项目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11.2 甲方或者对征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上述黑名单,并同其他有关部门合作,针对留学生专业人才库失信行为建立联合惩戒制度。
11.3 甲方可在其官方网站对乙方失信行为进行公示。
11.4 如乙方因被纳入上述黑名单,对其个人信用带来的影响和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申请留信网所有服务项目一切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11.5 失信行为根据《留学生专业人才库失信行为公示办法》
12.其他
12.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移动通信、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此类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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