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机构:
logo

留学生学习成果评估 . 中国

留学人员信用信息服务网(留信网)

国家级团体《国际学习成果认证》T/CPCPA 0005—2024 主编单位

分享至

申报领域

通用航空、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智能马桶、现代医药、航空、新材料、电子信息、时尚创意、海洋新兴、教育、卫生、社科文艺。

申报类型

“500精英计划”申报共分为两类:产业经济领域人才(团队)、社会事业领域人才

申报条件

★产业经济领域人才(团队)

创业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工作3年以上;或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领军、高端类人才。

2、拥有拟创业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符合台州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3、在台州领(创)办企业;或有意愿在台州创业,且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台州企事业单位、落户地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含管委会)签订意向协议书,并在正式签订扶持协议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创业人才为所领(创)办企业的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跟进的风险投资须在企业占股30%以上;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主要工作精力为领(创)办企业服务,每年在台州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6、创业项目实际投入在2000万以上(不含技术入股),或特别优秀的创业团队和青年人才(40周岁及以下),可以在年龄、学历、职称等三项条件中的一项破格。

7、优先支持有明确落户意向或者社会资本已经跟进的创业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入选后一年内未注册落户的,取消扶持资格,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迟,需要向落户地专项办说明并征得同意。

创新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或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领军、高端类人才。

2、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以上或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高级技术职务的高层次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才;或在国内外知名专业机构或企业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高层次经营管理类人才;或掌握金融数据挖掘、人才分析、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业务,并有深度研究,熟悉国内风投业务,投贷联动操作程序的金融人才。

3、已在台州市工作,或有意愿到台州市工作,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工作协议。

4、用人单位应是在台州市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企业。

5、全职引进的创新类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服务协议;柔性引进的人才(不含外聘顾问和上级政策性调派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台的服务协议。

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1、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领军型创新团队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应是近一年内从海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原则上每年9个月以上在企事业工作,连续服务5年以上;申报的领军型创新团队、需与企事业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承诺入选后三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约并到岗,已签订合同的;团队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高级职称的职务。

3、领军型创业团队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占1/2以上;落户台州创业,团队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应是近6年内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已在台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成立时间1年以上、3年以下,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1/3等。

★社会事业领域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教育类人才从事中小学校教学工作连续5年以上,业绩突出,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有重要创新和突出贡献;近5年内获得过与本学科教学相关的省级及以上政府性奖项的中小学教育类人才。

3、卫生类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连续5年以上,业绩突出,在临床、科研等方面有技术创新和突出贡献;近5年内获得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政府性奖项,或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

4、全职引进的创新类,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含劳动合同),且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柔性引进的人才(不含外聘顾问和上级政策性调派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台的服务协议。

扶持政策

★产业经济领域人才(团队)

创业人才

1、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A类、B类、C类创业人才的,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

2、经直接认定入选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创业项目的,给予最高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3、创业企业5年内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20%予以资助,资助总额最高2000万元。

4、企业成立5年内,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贴息补助。产生销售额5年内,按每年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累计最高500万元。

创新人才

1、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A类、B类、C类全职创新人才的,按人才年薪的6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70万元、50万元、40万元;柔性引进的,每年最高35万元、25万元、20万元。

2、经直接认定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顶尖、领军、高端创新人才,按人才年薪的6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100万元、80万元、70万元;柔性引进的,每年最高50万元、40万元、35万元。引才薪酬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

分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三个层次,按投资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经评估后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社会事业领域人才

1、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长期项目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万—100万元/人的科研和文化创作资助。

2、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短期项目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15万-60万元/人的奖励。

★其他人才政策待遇

上述人才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房票补贴,最高每月1万元的租房补贴,以及创业场所免租、补充养老保险、生活津贴、贷款贴息、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其它各项政策待遇。

申报程序

★评审认定方式

1、申报。申报人向所在地“500精英计划”专项办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资格审查。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人才所属专业领域,分别对申报人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符合初审条件的,提交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

3、技术评审。邀请专家对人才所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评审。

4、综合评审。邀请相关技术专家、企业家、投资人组成专家组,对申报人才及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5、尽职调查。综合评审结束后,对专家组推荐的创业人才(团队)及其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6、项目路演。由项目落户地或意向落户地的专项办牵头,邀请相关技术专家、产业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创业项目进行路演。

7、公示发文。经台州市“500精英计划”专项办主任会议审核讨论,建议人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直接认定方式

如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顶尖、领军、高端类创业创新人才的,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不需要参加技术评审和综合评审等环节;也可选择评审认定方式。

申报时间

全年分4次申报:2018年3月30日、5月31日、8月31日、11月28日。


APP-IOS

扫码下载留信网®APP(IOS)

小程序

留信网®小程序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