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深入实施国家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98113”龙江技能振兴计划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去年底,在人社部大力支持下,召开了全省加强技能人才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着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启动实施“98113”龙江技能振兴计划,紧紧围绕全省产业发展需求,以项目为抓手,面向重点就业群体和帮扶对象开展专项培训活动,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解决高技能人才有效供给不足问题。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研修平台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着力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能力。着眼于解决校企合作层次浅、融合度不高,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聘“天花板”、薪酬待遇低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组建校企合作联盟,形成产业得扶持、用人单位得人才、学校得发展、学生得技能的多赢合作局面。推动技工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技工院校教师招聘办法》《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解决实习实训教师招聘难和职称评审问题。
着力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着眼于解决技能人才评价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等问题,健全技能人才凭能力、业绩和贡献,获得科学评价的制度政策。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指导大中型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破除技能人才不能参与职称评定的束缚,研究制定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打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着力引进留住使用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引进技能人才。政府对规模以上企业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或掌握一流技术的高端高技能人才,给予用人单位适当补贴,并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帮扶企业留住技能人才。制定有关政策措施,依据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暂时困难企业技术工人稳岗补贴。引导企业用好技能人才。每两年选拔50名首席技师,并给予一次性津贴,发挥首席技师引领示范作用。
着力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以省政府名义评选“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黑龙江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省级财政给予配套奖励。鼓励指导企业参照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收入分配政策,设定技能人才岗位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并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竞赛评价选拔机制,对代表黑龙江获得世界级和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技能人才给予重奖,并优先推荐参加先进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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