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引进学科带头人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具有争取和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或在社会服务方面有重要突破,取得重要成就者。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引进岗位
2017年需求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为: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工商管理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艺术学类等学科带头人。
四、引进待遇
对学科带头人实行年薪制,给予一定安家费用,给予必要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具体年薪、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额度,根据学科带头人水平及学校学科建设需求情况,采取一事一议。
对具有: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以上称号人选为重点引进人员层次。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处长 联系电话:024—24686158
邮 箱:rsc@sylu.edu.cn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
附件:
1、《沈阳理工大学2017年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需求信息表》
2、《沈阳理工大学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报名表》
3、《报名基本情况统计表》
沈阳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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