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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团体《国际学习成果认证》T/CPCPA 0005—2024 主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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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引进学科带头人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具有争取和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和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或在社会服务方面有重要突破,取得重要成就者。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引进岗位

2017年需求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为: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工商管理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艺术学类等学科带头人。

四、引进待遇

对学科带头人实行年薪制,给予一定安家费用,给予必要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具体年薪、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额度,根据学科带头人水平及学校学科建设需求情况,采取一事一议。

对具有: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以上称号人选为重点引进人员层次。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处长  联系电话:024—24686158

邮    箱:rsc@sylu.edu.cn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

附件:

1、《沈阳理工大学2017年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需求信息表》

2、《沈阳理工大学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报名表》

3、《报名基本情况统计表》

沈阳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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