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本发布/更新日期: 2024年04月01日版

留学生就业托管服务预付款协议

Employment Hosting Services Agreement

版本号:2019.1.1

更新日期:2019年1月1日
生效日期:用户勾选留学生信息服务网“留信网留学人员专业人才库网上服务大厅”(统称本系统)“《留学人员就业托管延期服务协议》”按钮的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期。日期格式采用北京时间××年××月××日,以留信网服务器记录时间为准。

1.   留信网协议主体的确认

1.1   用户必须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留信网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用户依据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户提供虚假的所需材料及信息,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

1.2   用户为未成年人须在其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审阅和接受本协议。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申请注册。留信网在提示该类用户的前提下,其法定监护人不得以此主张未参与陪同。

1.3   留信网的经营者,作为本协议托管服务的提供者,系按照中国大陆法律依法成立并独立对外承担责任的民事主体。留信网的实际经营人如有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用户同时确认留信网实际经营人的变更无需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通知。用户同意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由留信网的后续经营者承接、受让原有经营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   就业推广服务内容的理解与限定

2.1   本协议约定的就业推广服务,是留信网为用户提供的与就业相关的信息整理、信息展示、信息中介的服务。

2.2   本协议约定的就业推广服务,不应理解为以单纯为就业为目的而提供的服务,也不以用户目前是否就业为前提,留信网旨在为用户提供提升用户生活质量及生活体验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就业前景、就业薪金、文化氛围等多种考量标准。相应的,对用户已经确认并开始提供的服务,用户无权以已经就业而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当然,对于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终止本协议的申请,留信网仍需根据协议的履行情况作出是否同意终止的决定,用户认同符合终止本协议的情形为:留信网未提供就业前景、就业薪金、文化氛围的相关内容。

2.3   本协议约定的就业推广服务,以用户勾选本协议时留信网目前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为准。如果后续合同履行中,留信网增加其他服务项目的,则留信网有权单方对增加的服务是否额外收费进行决定,但是如果增加的服务是用户签署协议时提供服务项目的必要环节,则留信网无权对上述增加的服务进行额外收费,用户有权在协议履行期内继续免费享有上述增加的服务。

2.4   本协议约定的就业推广服务,如果用户在选择留信网其他服务时选择的条款影响本协议的内容,则应视为用户已经对协议作出了变更。

2.5   本协议约定的就业推广服务,如果是以用户配合提交相关资料,例如相关个人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的,如用户拒绝提供留信网为提供服务而必须的上述要求时,留信网不会因此而为用户定制个性化的服务,但是用户与留信网另行达成协议的除外。

3.   有关预付款的约定

3.1   预付款的用途:以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内容为准;

3.2   预付款的金额:预付款的金额=留信网相关服务页面“按月设定的服务费金额”×用户选择的服务期限,通常情况下最小的设定服务期限为1个月,按月递增。

留信网有权单方对按月设定的服务费金额进行调整,该种调整不影响已经签约用户的权益。但是如果按月设定的服务费金额比照签约时调低的,用户有权对未履行部分对应的差额部分对留信网提出索赔请求。

3.3   预付款的货币单位:人民币,用户如需以其他合法货币支付的,请提前联系留信网确认货币汇率。

3.4   预付款支付时间:用户通过留信网页面进行支付后,以该款项实际进入留信网账户的时间为“最终支付时间”,因支付渠道引发的延迟、拒付、退款问题由用户承担。

3.5   预付款凭据的索取:最终支付时间之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用户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留信网索取预“付款凭据”。用户以站内信、邮件形式发送的凭据索取要求,以上述信息到达留信网服务器时间为准,留信网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用户交付预付款凭据。

用户因自身原因未向留信网索取预付款凭据的,留信网自上述服务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用户交付预付款凭据。

预付款的“付款凭据”,以中国大陆法律届时规定的形式为准,例如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如用户需要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使用上述“付款凭据”,应提前向留信网声明,由留信网根据用户所在国的要求出具“形式发票”,如该等“形式发票”需以英语以外的语言进行制作的,用户需支付必要的翻译和制作费用。

3.6   用户追索预付款的要求及流程

用户未索取预付款凭据且托管服务尚未启动时,用户有权随时向留信网追索预付款,但是留信网向用户返还的预付款以3.2条实际进入留信网账户的金额为限。除上述金额外,用户无权追索诸如利息、孳息等名义的其他任何额外费用。

用户追索预付款的,需按照留信网届时的要求提供相关收款账户,该收款账户需与支付预付款的账户一致,如有差异的而造成的返款迟延由用户自行负责。

用户提供虚假信息,注册留信网用户或在履行本预付款协议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可能导致用户的追索行为无法实现。

留信网返还预付款的时间,为收到用户书面追索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7   预付款转为实际服务费的约定

如留信网的托管服务需要额外的政府审批或相关资质的,在未获取政府的审批或未取得相关资质前,预付款的性质不会改变。

符合上述条件下,且留信网实际具有履行托管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情况下,诸如网络连接、服务人员、用户信息必备且服务内容符合用户利益的情况下,预付款将自动转为实际消耗的服务费用,即留信网已经实际开始履行托管服务,或者也可以理解为用户选择的服务期限已经开始计算,但是上述转换是以月为计算单位的,例如5月12日预付款转为实际服务费,则当年6月13日(一个付款单位之后)对应的服务费仍处于预付款状态。在该情形下,预付款性质的转变将不再额外通知用户。

一旦预付款转为实际服务费,则用户索赔的请求将受到限制,用户无权就已经转为实际服务费(即留信网已经实际履行的托管服务)的金额进行索赔。

4.   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留信网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修改本协议的条款内容。本协议的条款发生变动时,留信网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并提前予以公布,更变公示期(7日)届满时生效。若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留信网服务;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另行变更协议内容。用户如果继续“登录”留信网或其他方式使用留信网提供的服务,即表示已经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修改后的协议。

5.   其他

5.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陆法律之规范。

5.2   本预付款协议引发的或相关的所有纠纷,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 ,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5.4   用户已充分知晓并同意

5.5   因使用留信网其他服务而签署的协议与本协议相关内容不一致致使本协议内容发生变更,变更部分用户同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同时生效。



申请人: XXX申请日期: ___